奔驰汽车改变轿车的命名规则
梅塞德斯-奔驰(Mercedes-Benz)汽车公司是德国一家专门生产豪华轿车的公司。在过去,各种车型的名称,基本上是用其发动机排量的大小及代表车身规格的字母来示的。从1994年开始,该公司简化了轿车命名,新的命名方法把所有轿车都分为三个等级,这三个等级分別是:"C"代表紧凑型轿车;"E"代表中等尺寸,官员乘坐的轿车;"S"代表最大型,最豪华的轿車,并将代表等级的字母放在前面,表示排量的数字放在后边。
过去的命名方法有许多以人难以理解的內容,如"300SE""300"代表发动机排量为3.0公升,"S"代表S級的轿车,"E"是德语中表示燃油喷射的意思。"300SE"型车在1992年换用了排量为3.2公升的发动机,但从该车的名称中却没有反映出来。奔驰公司生产的裝有汽油发动机的轿车,发动机上都有燃油喷射系统,所以再用"E"表示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。另外,"S"的含义也不单一,如"SL"代表双人座敞篷跑车,这里的"S"就不代表轿车的等级了。所以原先的装有汽油发动机的中档轿车"300E",改名为"E300"。而大型"S"的"300SE"则改名为"S320",表示此车安装了3.2公升的发动机。
奔驰的命名方法还把车型中的其他字母去掉,如"CE"两门轿车和"SEC"S级两门轿车。但"SL"双人座跑车还继续使用,如"SL500"。装有柴油机的轿车,原先用字母"D"表示,如"300D"型轿车,新方法改用"Diesel"这个词来表示,如"300Diesel"。
德国奔驰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在商标上分为"梅塞德斯.奔驰"和"戴姆勒.奔驰"。因为德国的卡尔.本茨和戈特利布.戴姆勒,这两位闻名世界的汽车发明家合作,于1926年成立了戴姆勒-奔驰汽车公司后生产的汽车,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沿用"戴姆勒.奔驰"的商标。1901年,该公司生产出第一辆以"梅塞德斯"命名的汽车。1989年,戴姆勒-奔馳公司已成为一家很大的集团控股公司,下设四家子公司,梅塞德斯-奔驰汽车股份公司是其中最大的子公司,其余三家子公司分別是德国宇航公司、电子电器公司和国际服务公司。由此梅塞德斯-奔驰汽车股份公司生产的汽车开始启用"梅塞德斯.奔驰"商标,戴姆勒-奔驰公司不再是单纯汽车公司了。 |